满意的学业进步政策

2021年春季生效

1965年美国教育部高等教育法, (经修订)要求学生在完成学位的过程中保持令人满意的进展,以便获得经济援助. 学生金融服务办公室需要检查三个标准:定量(进度), 定性(平均绩点), 以及接受援助的最长期限.

这些标准, 学业进展满意(SAP), 申请学生的整个学位课程, 包括学期(秋季), 春天, (以及夏季),没有申请或支付经济援助. SAP管理学生是否有资格建立或维持所有联邦政府的援助资格, 状态, 以及包括赠款在内的机构财政援助项目, 奖学金, 学生和家长贷款, 和勤工助学. 许多私人贷款也要求学生满足SAP要求.

学生金融服务办公室在每个学期(秋季)结束时审查令人满意的学业进展的所有三个标准, 春天, 对所有使用经济援助的学生开放. 所有夏季学期合并为一个夏季学期,用于经济援助目的.

数量标准(进度)

学生必须成功完成至少67%的学分. 每学期成绩公布后, 学生成功完成(获得)的累计学时将除以尝试完成的累计学时,以确定完成率.

已修学分: 成功修满的学分包括A, B, C, 或D(包括正或负)和通过/不通过的学分, 其中一个字母是P. 不成功的成绩包括F, W, I, 旁听课程, 或任何其他不计入完整学分的成绩. 通过考试获得的学分将被视为完成学分. 注意:D的成绩不被认为是研究生课程的及格成绩,也不计入完成学分.

尝试信用: 学生在剑桥大学注册的所有学时, 那些计入大学学位的转换学分, 通过考试获得的学分包括在尝试学分中. 成绩I或W将被计算在尝试时数中,但不计算完成时数. 如果未完成,则稍后完成, 它们将在检查进度时反映出来, 或更早, 应学生的要求.

转移学分: 在计算完成百分比时,适用于学生的UE学位的转换学分包括在尝试学分和获得学分中. 补习课程或不适用学生学位的课程所获得的学分不包括在尝试或获得的学分中.

重复的课程: 为提高成绩而重修的课程,每次修完该课程时都以尝试时数计算, 但只有一次朝着完成率所获得的学分. 如果学生之前的课程成绩为F,那么他们可以多次补课. 然而,学生只能重修一堂课一次,在这门课上他们获得了及格的成绩. 在一个规定的时间之后,学生不能在以后的重复学习中使用联邦资助.

兼职的学生: 累积平均绩点要求与全日制学生相同. 完成课程所需的学期数将取决于注册的学时. 学生必须成功完成每学期尝试的大部分学分,并保持67%的累计完成率.

二学位学生: 适用于学位课程的官方接受学分将计入尝试学分和获得学分.

质量标准(平均绩点)

本科入学的学生必须获得最低的累积平均绩点为2.第二学年(第四个常规学期)和之后的每个学期结束. 在第四学期结束之前, 这些学生必须达到如下所示的最低累积平均绩点:

标准表
已获得学时 平均绩点
少于30人 1.6
30-59.99 1.9

所有其他学生必须保持最低累积平均绩点为2.在每学期结束的时候.

资格的最长时间框架

联邦援助标准: 联邦法规规定了学生获得联邦资助的最长时间. 这个时间框架被定义为项目计划长度的150%. 例如, 在需要120学分的学术课程中攻读学士学位的学生可以尝试180学分(120的150%是180小时)。. 攻读需要72学分的副学士学位的学生可以尝试108学分(72的150%是108小时). 转学生, 入学时接受的转学学时数将用于计算学生的剩余资格,以获得150%的最大时间框架计算. 第二本科学位的学生将把上一个学位的可接受学分应用于学生当前的学位,并在150%的最大时间框架计算中使用.

财政援助,学业进展状况

财政援助警告: 如果学生未能达到其中一个完成率,将会收到警告, 最低累积绩点标准, 或者正在接近他们项目的最大期限. 学生将受到一个学期的警告,在此期间必须遵守标准. 在警告学期结束时未达到SAP标准的学生将被暂停经济援助.

暂停资助: 在警告学期结束时未达到标准的学生将从下学期开始没有资格获得经济援助. (参见重新获得资格的上诉.)

在任何学期的所有课程中获得F或D(仅限研究生课程)成绩的学生,或被确定为该学期的非正式退学/退学, 无论学生是否收到过经济援助警告,都会自动丧失获得经济援助的资格吗.

在成绩评估之前预注册下一学期的学生,以及使用经济援助预估来延迟学费和费用的学生,如果他们没有保持令人满意的学业进步,并且在成绩公布和审查后被取消了获得经济援助的资格,则需要对学期的余额负责.

因未能达到这些标准而多次被取消经济援助资格的学生必须与经济援助顾问会面,讨论重新建立经济援助资格的计划. 除非有情有可原的情况, 这类学生应该在没有经济资助的情况下至少注册12个学分,并成功通过所有课程,至少达到2分.在申请经济资助时,将重新考虑平均成绩为0的学生.

无论是否收到官方通知,学生都有责任了解自己的SAP状态,以便更新援助. 学生金融服务办公室不负责未报告的地址更改或邮政邮件或电子邮件发送的问题. 学生可以随时在财务援助自助服务中查看他们的SAP状态.

纠正学术缺陷

重要的是要记住,等级缺陷只能在UE纠正, 但是,通过与学术咨询办公室的安排,可以在其他地方获得纠正学分不足的学分,并将其转移到UE. 当成绩改变时,学生可以要求回顾他们的进步, 不管什么时候发生变化.

重新获得资格的上诉

未能达到这些标准并失去经济援助资格的学生可以对这一决定提出上诉. 上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须附有适当的证明文件. 在上诉中, 学生必须解释为什么他或她没有取得进步,以及发生了什么变化,以便他或她开始取得进步. 上诉应在学生下学期出勤开始前至少三(3)周提交给学生金融服务办公室,以便有时间处理.

上诉将通过电子邮件以书面形式批准或拒绝. 学生只能上诉两次.

Reasons that may be acceptable for appeal are: 1) serious illness or 事故 affecting the student; 2) death, 事故, or serious illness in the student's immediate family; 3) change in academic program; 4) or other circumstances.

如果得到批准, 该学生将获得一个学期的经济援助试用期,并将获得资助. 如果学生在实习学期结束前不能满足SAP要求, 学生必须完成并向学生金融服务办公室提交一份SAP学术计划,说明学生将如何以及何时与SAP会面.

如果否认, 学生可以选择在没有使用经济援助的情况下注册,以努力修复SAP缺陷. 学生可以要求在任何学期后回顾他们的记录. 在审查时是否符合SAP标准, 在当年入学的后续学期,经济援助资格可能会重新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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